直形萬向腳輪企業標準
發表時間:2012/6/5 9:45:52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直形萬向腳輪的術語、型式、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在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828—1987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于連續批的檢查)
GB/T14687—1993 工業車輪
GB/T14688—1993 工業腳輪
3 術語
3.1 直形萬向腳輪
3.1.1 直形萬向腳輪(見圖1a)
球形車輪借助無方向性的眾多滾珠嵌裝在球冠形車輪座中,該車輪能自由地任意方向滾動。
3.1.2 帶鎖定的直形萬向腳輪(見圖1b)
帶有鎖定旋套的直形萬向腳輪。
3.2 基準高度
腳輪安裝平面到地面的距離見圖1(H)。
4 型式、尺寸及額定載荷
4.1 尺寸及額定載荷見圖1及表1。
表1 尺寸及額定載荷
D
H
d
W
mm
N
20
30
8
300
30
50
8
400
40
60
8
500
注:
1表中額定載荷W是在與試驗條件(見GB/T14688—1993中6.1)相同的工作條件下的數值。
4.2型號
4.2.1 腳輪型號編制方法:
車輪直徑(見表1)
鎖定方式代號 帶鎖定旋套用S表示
不帶鎖定旋套省略
安裝方式代號(L表示螺桿式)
基本型式代號(W表示萬向腳輪)
4.2.2 標記
車輪直徑30mm,聚碳酸脂本體,帶鎖定旋套的萬向腳輪的標記示例:
直形萬向腳輪 WLS-30
5 技術要求
5.1 外觀質量
5.1.1 金屬零件的表面應防銹。
5.1.2 塑料件表面光潔、無明顯缺陷。
5.2 裝配質量
5.2.1 轉動部件應靈活、無卡塞及松散現象。
5.2.2 鎖定套旋動輕松、配合緊湊。
5.3 車輪
5.3.1 車輪材料應選用等于或優于聚碳酸脂的材料。
5.3.2 車輪圓度公差不大于1.0mm。
5.4 抗靜壓能力
萬向輪在抗靜壓能力試驗后,應保持如下性能:
a)轉動靈活、無松散、卡塞現象;
b)無影響使用的變形、無裂紋。
5.5 轉動及轉向性能
車輪的轉動抵抗系數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車輪轉動抵抗系數
車輪直徑D (mm)
轉動抵抗系數μ0
20
0.025
30
0.035
40
0.045
5.6 行走性能
按GB/T14688中6.6的試驗條件下,腳輪在行走性能試驗機上跨越500個障礙物后應滿足下列要求:
a)無裂紋和過量磨損;
b)無非正常損壞及影響使用的變形;
c)轉動靈活無松散及卡塞現象。
6 檢驗規則
同一規格、同一材料的產品為一批。數量由質檢部門自行決定。
產品分交收檢驗和型式檢驗。
6.1 交收檢驗
交收檢驗項目、試驗方法及抽樣方案見表3。
表3 交收檢驗
序號
檢驗項目
要求
試驗方法
抽樣方案
1
外觀要求
5.1
手動目檢
按GB/T2828進行抽樣
2
裝配質量
5.2
手動目檢
AQL=1.0
3
車輪圓度公差
5.3.2
用0.02游標卡尺測量
IL=II
4
尺寸
表1
用0.02游標卡尺測量
6.2 型式檢驗
6.2.1 腳輪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腳輪的設計、工藝、材料有重大改變時;
b)需方首次使用的腳輪;
c)正常連續生產的腳輪,每年進行一次;
d)國家及需方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
6.2.2 型式檢驗項目、要求及試驗方法表4。
表4 型式檢驗
試 驗 方 法
序 號
檢 驗 項 目
要 求
本標準
GB/T14688
1
抗靜壓能力
5.4
7.2
2
轉動及轉向性能
5.5
4
3
行走性能
5.6
6.5
6.2.3 型式檢驗每次用腳輪6個,分二組,每組3個。檢驗順序如下:
a)第一組首先進行水平力靜壓試驗,然后進行垂直力靜壓試驗;
b)第二組首先進行腳輪轉動性能、轉向性能試驗,然后進行腳輪行走性能試驗。
6.2.4 型式檢驗中任一腳輪的任一項目不合格時,應從該批產品中加倍抽樣,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復檢合格,該批產品為合格;復檢中如有任一腳輪的任一項目不合格時,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不合格的產品,經改進或返修重新提交試驗。
7 試驗方法
GB/T14688第7章中除下列條款以外均適用。
7.2 抗靜壓能力試驗
該條應包括帶鎖定套的萬向腳輪。
在垂直靜壓試驗時應將鎖定套旋至鎖定位置。
7.6 制動性試驗
該條取消。
8 包裝
每個腳輪均應妥善包裝,并有防潮措施,若干個產品裝入紙質或木質箱內。
9 保管貯存注意事項
9.1 產品入庫時應具備下列條件。
9.1.1 產品入庫時附有下列內容的質保單:
a)制造廠全名稱;
b)產品名稱及規格;
c)生產日期;
d)數量;
e)檢驗合格證。
9.2 產品在運輸、貯存期間應保持干燥、通風、防止污染,不可日曬雨淋,不可拋甩和重壓。
9.3 倉庫應清潔、干燥、通風、無腐蝕性介質,環境濕度不大于85%。
9.4 產品貯存期從生產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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