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輪廠出口退稅工作流程
發表時間:2012/8/26 9:41:38
申報流程:二、從“中國電子口岸”提交數據
出口貨物報關出口后,腳輪廠應及時登錄“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出口退稅子系統,核查并準確地確認和提交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電子數據。以及外匯子系統,提交核銷信息。
三、增值稅發票認證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文件規定,腳輪廠(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2003年8月1日起(以開票日期為準)取得的用于辦理出口退稅的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必須自該發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主管其征稅機關認證,未經過認證或認證未通過的一律不予辦理出口退稅。因此,腳輪廠每月需將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向其主管征稅機關進行認證,同時取得認證發票信息。
----但是外貿企業的認證期是30天
四、收集出口退稅需要的憑證
從事一般貿易及進料加工貿易的外貿企業向其主管退稅機關或部門申請辦理出口退稅,必須提供以下憑證資料:
1、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通發票或其他憑證。
2、“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或“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以下稱“分割單”)。申請退消費稅的企業,還應提供消費稅專用繳款書。
3、加蓋海關驗訖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
4、經外匯管理部門簽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或有關部門出具的中遠期收匯證明;
5、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五、按關聯號配單
配單是腳輪廠在將申報出口退稅的原始憑證收集齊全之后,將這些憑證按照其業務發生的真實情況,進行進貨憑證與出口申報憑證的關聯對應。
關聯號是配單的數字規則,是進貨業務與出口業務的唯一關聯,是退稅業務的最小單位。一個關聯號反映了一筆完整的退稅業務,包括進貨業務與出口業務。在一個關聯號內,一批進貨數據對應一批出口數據,進貨數量與出口數量應該相等。
在一次申報的同一關聯號內同一商品代碼下,應保持進貨數量與出口數量的完全一致,進貨、出口均不結余。在此情況下,存在四種進貨與出口的對應方式:
一票出口對應一票進貨
多票出口對應一票進貨
一票出口對應多票進貨
一個關聯號內的進貨或出口業務票數過多,其發生錯誤的概率也較高,若有其中一筆數據產生錯誤,則整個關聯號內的數據都無法通過,因此建議腳輪廠在申報時盡量實現“一票進貨對應一票出口”。
六、使用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以下指8.1版)錄入出口退稅信息
----國稅發[2005]68號。四、外貿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下同)起90日內,向我局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手續。逾期不申報的,除另有規定者和確有特殊原因經批準者外,不再受理該筆出口貨物的退(免)稅申報。并視同內銷征稅
七、裝訂出口退稅申報資料:
1.外貿企業按照稅收專用繳款書或分割單,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匯核銷單,出口報關單的順序裝訂(B類企業留存備查的出口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匯核銷單應按照申報電子數據的月份和錄入序號順序分別裝訂成冊)。
2.保稅區商貿企業按照稅收專用繳款書或分割單,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匯水單復印件,出口報關單,出口貨物備案清單的順序裝訂。
3、裝訂時企業打印的“出口貨物退稅匯總表”,“出口退稅進項憑證申報明細表”,“出口退稅出口申報明細表”應排列在其它單據之前,并要求明細表上的序號和單據裝訂的順序相同。
4、每冊的申報單據B類企業出口貨物報關單不得超過100張,C類企業不得超過50張。
5、封皮規格長處38厘米,寬暢21.5厘米.
6、封皮應使用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進出口稅收管理局統一印制的封皮.
7、封皮內容需填列清楚,完整,并加蓋單位公章.
8、企業裝訂退稅資料時,單據在整理后的長和寬不得超出封皮.
八、退稅審核
1.正式審核完畢后,將無疑點的申報數據和按規定可以人工挑過的申報數據確認本次審核,通知企業于2日內送交《退稅申請書》。
2.審核確認后,產生本次審核的應退稅款,并將數據轉到歷史庫備份。
3.在接到《退稅申請書》并審核無誤后,打印《退稅審批表》,在《退稅申請書》及《退稅審批表》上簽署意見,當日轉交科長崗位復審后轉計會科。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錄入的具體操作過程:
前提:申報軟件: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8.1版
申報系統安裝路徑:D:/出口退稅/出口退稅申報系統8.1版
網上下載預審反饋信息的保存路徑:D:/出口退稅/審核反饋信息
特別注意:
1,安裝文件夾不能含有空格,特別不要安裝到“\Program Files\”以及“\My Documents\”等文件夾下,對操作系統使用不是很熟練的用戶,我們建議使用系統默認安裝路徑。
2,以上內容可以根據個人習慣自行設置絕對不要將軟件裝到磁盤根目錄下如c:\ d:\ 等.
由于出口退稅遠程申報系統和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的不斷更新,以下內容可能會存在不準確的地方,望見諒。
一、系統配置
第一次進入該系統時(用戶名為“sa”,無密碼),所屬期改為200508,首先應進入系統維護菜單的系統配置下的系統配置與修改,輸入本企業信息,輸入信息必須與退稅登記表的內容一致,否則會影響退稅審核。用戶口令和權限的設置也在系統配置中操作。
將系統參數設置與修改中換匯成本合理區間為“8.0---5”。可以進行修改。
系統配置完成后進行系統初始化,清除所有實用數據。
由于每年海關都要變換一次商品代碼,外貿企業申報系統的海關商品碼的更新也在“系統維護”下的“代碼維護”的“海關商品碼”菜單下“代碼讀入
數據備份、導入功能
① 系統配置設置與修改:執行“系統維護\系統配置\系統配置設置與修改”進入編輯畫面,點擊“修改”對系統配置字段作如下操作(以下未列字段可不操作):
企業代碼:即本企業的10位海關代碼,如33039100000;
納稅人識別號:即本企業的稅務登記號15位號碼;
企業名稱:本企業的工商登記全稱;
計稅計算方法:輸入數字“2”,單票對應法;
開戶銀行名稱:如“中國銀行溫州市分行營業部”
銀行帳號:與上述開戶行對應的退稅專用帳號;
換匯成本檢查:選“T”;
進貨足額檢查:選“2”,同時檢查增值稅、消費稅;
是否預申報:選“T”。此處選擇對數據加工處理有影響。
是否分部核算:選“T”,分部門核算;
是否分部申報:選“F”,不分部申報;
是否財務掛鉤:選“T”;
退稅機關代碼:輸入退稅機關所在地行政編碼,溫州市局為“330300”;
退稅機關名稱:輸入退稅機關名稱,溫州市局為“溫州市國稅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以上輸入完畢后,確認正確的,點擊“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點擊“是”,完成系統配置設置,按提示進行系統重入。發現錯誤的,繼續修改。
②系統參數設置與修改:換匯成本上下限:上限8.63,下限4.5;非六類企業申報時限為90天,核銷單時限為180天,屬于六類企業的申報時限和核銷單時限均為90天。超過系統設置的限制,會出現錯誤提示,但不影響退稅申報,企業應對有異常的數據進行檢查,確認后再申報。
③系統口令設置與修改:考慮系統的安全性,建議作如下操作:
a、執行“系統維護——系統口令設置與修改”,點擊“增加”或“修改”;
用戶名:輸入數字或字母均可;
口令:點擊“修改口令”輸入數字或字母均可,如“1234”,按系統提示退出。
操作人姓名:錄入操作人漢字名稱;
操作人級別:如果該軟件為多人同時操作,為避免出錯,日常操作時建議設置為1或2(0:系統管理員1:
4)系統在出廠時已將所有商品代碼設為自用商品,為了提高企業輸入明細數在相關明細數據錄入欄當中,可以以下拉菜單方式進行商品選擇,而無須錄入代碼,設置步驟如下:
必須以“管理員身份”(如sa)進入系統,點擊菜單“系統維護”——“代碼維護”——“海關商品碼”, 進入海關商品碼編輯模塊后,可以看到所有商品代碼在編輯窗口中“標志”項均為“1”,意思就是說開始時系統將所有商品代碼都默認為“自用代碼”,因此我們必須先撤銷所有商品的自用代碼標志,再進行重新設置。然后點擊“自用商品”按鈕,選擇“當前篩選條件下的所有記錄”,點擊“撤銷自用代碼”,系統會將所有商品撤銷為非自用商品。再次回到海關商品碼界面,在左邊的索引窗口找到要設為自用商品代碼,將光標指向該商品,點擊“自用商品”按鈕,在出現的界面中選擇“當前記錄”,再點擊“設為自用代碼”,至此,一條自用商品設置完畢,如果要設置多條自用商品,重復本上述操作即可,或點擊“當前篩選條件下所有記錄”全部設自用商品。
5)系統備份
路徑為:C:\退稅申報系統備份\20030813_1125\,其中20030813_1125意為2003年08月13日11時25分,代表此數據的備份時間,企業可以據此判斷哪一個文件夾是最新的,便于在導入時選擇。并可將舊備份數據刪除,以減少磁盤空間占用。
6)系統數據導入
系統數據導入是在系統重裝或不慎初始化操作或需要追回數據的情況下,將原系統備份數據導入,在“系統維護”菜單下,選擇“系統數據導入”,
二、外部數據采集---認證發票信息處理系統
“基礎數據采集/外部數據采集/認證信息發票處理”,
▲增值稅發票代碼共10位,:
第1--4位代表各地區代碼
第5--6兩位代表制版年度
第7位代表批次
(分別用1,2,3,4..表示)
第8位代表版本的語言文字
(分別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漢文,維漢文)
第9位代表幾聯發票
(分別用4,7表示四聯,七聯)
第10位代表發票的金額版本號
(分別用1,2,3,4表示萬元版,十萬元版,百萬元版,千萬元版,用"0"表示電腦發票)
例:"1301951141"其中:一至四位"1301"表示河北省石家莊市,五,六兩位"95"表示1995年版, 第七位的"1"表示第一批,第八位的"1"表示中文,第九位的"4"表示四聯,第十位的"1"表示萬元版.
第二步:開具進項分批單(進貨需要開具分批單)
選擇“基礎數據采集/進貨分批單申報錄入”
點擊“新增”:
稅種:V
發票號碼:購進增值稅專用發票右上角上8位數字
發票代碼:購進增值稅專用發票左上角上10位數字
進貨憑證號:發票代碼+發票號碼(系統自動生成)
發票開票日期:購進增值稅發票上的開具日期(系統自動生成)
項號:購進增值稅專用發票上需要開具分批單的貨物所在的列數,一般默認為01
分批次數:第一次分為1,第二次分為2,以此類推
商品代碼:購進貨物對應出口報關單上的的商品編號
商品名稱:系統根據商品代碼自動生成
單位:系統根據商品代碼自動生成
發票原始數量:購進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數量,此外根據上面提供的單位填寫。
發票原始金額:購進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所填的不含增值稅的金額
上次結余數量:為非首次分批時,前次分批結余的數量
上次結余金額:為非首次分批時,前次分批結余的金額(系統自動生成)
本次申報數量:本次分批需要申報的數量
本次申報金額:本次分批需要申報的金額(系統自動生成)
本次結余數量:開具分批單后,結余數量(系統自動生成)
本次結余金額:開具分批單生,結余金額(系統自動生成)
系統提示,點擊“保存”
打印分批單:選擇需要打印的分批單,點擊“打印分批”按鈕
點擊“打印設置”來設置打印選項
點擊“打印預覽”,來預覽打印效果
點擊“打印”,根據打印設置直接打印。
點擊“退出”,退出打印分批單功能。
注: “分批單”一式四聯,由腳輪廠填列報退稅機關審核出具,第一聯:腳輪廠退稅憑證;第二聯:退稅機關申報部門留存;第三聯:退稅機關審核部門留存;第四聯:腳輪廠留存。腳輪廠申報進貨時,原專用稅票應隨第一次填開的“分批單”一并申報存檔,以后辦理“本次結余”分割時應出具上次“分批單”的第四聯(企業留存聯)。
第三步:錄入出口退稅購進明細數據
選擇“基礎數據采集/進貨明細申報數據錄入”,點擊“增加”
關聯號:2006080001(10位)
稅種:V(此處僅指增值稅)
部門代碼、部門名稱:企業沒有分部核算,則此為空
申報年月:系統根據所屬期自動填,如2006年8月,則填200608(6位)
報關單出口日期:所有的單據。非申報日期。
申報批次:當月申報的批次數。第1次申報為01(2位),也可輸入1后回車生成
序號:同一關聯號下多項進貨的順序號,0001(4位),也可輸入1后回車生成
發票號碼:購進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右上角的數字(8位),回車后自動生成以下項目
發票代碼:系統根據讀入的認證發票信息自動生成
進貨憑證號:同上
分批批次:同上
供貨方納稅號:同上.
發票開票日期:同上
商品代碼:此票貨物對應出口報關單上的編號,回車后自動生成以下項目
商品名稱:系統自動生成
單位:同上
數量:根據購進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分批單位上本次申報數量來填寫,注意保證單位同以上單位一致
進貨數量:與系統內商品代碼對應計量單位的相應數量,錄入的數量只能等于或小于關單數量并且與“出口數量”一致;進貨憑證的計量單位與系統內商品代碼對應計量單位不一致的,要按與系統內商品代碼對應計量單位進行轉換后,錄入對應的數量;委托加工后出口的貨物,錄入原材料的專用稅票時按加工收回的出口數量錄入“進貨數量”,加工費或輔料、包裝物等的“進貨數量”為空。如果委托加工后出口的貨物,其原材料是進料加工的進口料件,則錄入加工費的專用稅票時按加工收回的出口數量錄入“進貨數量”,輔料、包裝物等的“進貨數量”為空。購進其他外貿企業調撥的貨物出口的,按分割單的數量錄入“進貨數量”,增值部分的“進貨數量”為空。(特別說明:上述金額錄0時,不要在備注欄加“WT”);
計稅金額:系統根據讀入的認證發票信息自動生成,如果是分批單時,此處要填分批單上本次申報金額。
計稅金額及法定征稅稅率:計稅金額即專用稅票上的“計稅金額”;法定征稅稅率項目錄入該產品的征稅率,增值稅為17或13;消費稅從價定率的按小數點方式錄入,如10%,錄入0.1;從量定額的錄入單位稅額;
法定征稅稅率:同上
稅額:同上
退稅率:系統自動生成
可退稅額:同上
專用稅票號:無則空
備注:在填寫出口貨物輔料時,數量為零,此處填WT。
回車后,系統提示,點擊“保存”則保存此筆記錄,點擊“保存并增加”則保存此筆記錄后新增一條空白記錄。
進貨明細數據錄入完畢后,點擊“審核認可”按鈕,選擇數據范圍為“當前篩選條件上所有記錄”,選擇操作為“審核”,點擊“確認”,則所有進貨明細數據的標識一欄設置為“R” 選擇“當前篩選下所有記錄”和“審核”,最后“確認”。審核結束后,在標志欄會顯示“R”或“E”,R代表該條記錄正確,E代表該條記錄不正確,請檢查錯誤數據并改正后,再做一次檢查,直到正確為至,即標志為“R”。
點擊“退出”,回到主界面
第四步:錄入出口退稅出口明細數據:
選擇“基礎數據采集/出口明細申報數據錄入”,點擊“新增”
關聯號:同進貨
部門代碼、部門名稱:企業沒有分部核算,則此為空
申報年月:當月申報的批次數。第1次申報為01(2位),也可輸入1后回車生成
申報批次:當月申報的批次數。第1次申報為01(2位),也可輸入1后回車生成
序號:同一關聯號下多項進貨的順序號,0001(4位),也可輸入1后回車生成
進料登記冊號:非進料加工業務,此處為空
出口發票號:企業開具的出口發票上的號碼
報關單號:12位碼,由報關單右上角“海關編號”后9位碼+“0”+商品項號組成。(01)共12位
注意:
a、當報關單上只有一條記錄時,錄入“9位碼+‘0’+商品項號01”;
b、當報關單上有多條記錄時,有幾條記錄要逐條錄入幾次,在9位碼后面第一條加“001”,第二條加“002”,以此類推;
c、假如關單上有4條記錄,第三條不申報退稅,錄入時則不錄入“003”項,第4條記錄仍應錄“004”,其他不變。
出口日期: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
輸入報關單中的出口日期。注意:該項目是計算90天、180天期限的原始依據,企業申報時不允許出現差錯。
美元離岸價:出口商品的出口美元離岸價,幣種及成交方式不一致的,需要換算。
是計算換匯成本的依據
核銷單號:9位碼,見報關單上的批準文號
商品代碼:出口商品的商品編號
① 商品編碼:錄入10位商品編碼;同一商品名稱相同,對應不同的征稅稅率,如征13的在10位商品編碼后加1,征17則加2。
② 提示:什么情況下錄入11位碼,如何加1或2,最基本的方法是:在錄入10位商品編碼后,光標不能移動,屏幕右上角出現“非基本商品”時,點擊商品代碼后的 進入代碼查詢,區分情況點擊相應的代碼;
商品名稱:系統根據以上商品編號自動生成
單位:系統根據以上商品編號自動生成
出口數量:報關單上出口商品的數量
實退稅數量:系統自動生成
平均單價:同上
出口進貨金額:同上
退稅率:同上
退增值稅稅額:同上
退消費稅稅額:同上
代理證明號:輸入外貿企業提供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右上角12位碼(即2位年份+4位地區碼+4位順序碼+2位項號)委托出口時取得對方開具的 <代理出口證明>,以代理證明申報退稅不需錄入報關單號,即報關單號、代理證明號在一條記錄中只能存在其中一個
遠期收匯證明:遠期收匯證明的編號
備注:
標識:
申報標志:
調整標志:
回車后,系統提示,點擊“保存”則保存此筆記錄,點擊“保存并增加”則保存此筆記錄后新增一條空白記錄。
出口明細數據錄入完畢后,點擊“審核認可”按鈕,選擇數據范圍為“當前篩選條件上所有記錄”,選擇操作為“審核”,點擊“確認”,則所有進貨明細數據的標識一欄設置為“R”或“E”,R代表該條記錄正確,E代表該條記錄不正確,請檢查錯誤數據并改正后,再做一次檢查,直到正確為至,即標志為“R”。
點擊“退出”,回出主界面。
出口/進貨明細申報數據錄入(此功能僅供參考;業務簡單的企業以此界面錄入數據效率將有較大提高;此功能用于代替前面兩步操作)
為了方便用戶進行數據錄入,此界面中可以同時錄入進貨和出口數據,錄入規則同分別錄入進貨,出口是相同的,錄入后進行“數據分解”,系統會自動將數據分解為響應的進貨和出口數據。
第五步:初審
選擇“數據加工處理/進貨出口數量關聯檢查”,彈出“文本查看器”
若存在進貨與出口數量不匹配的情況,會給出具體的關聯號,并在進貨及出口數據的標識欄出現E的錯誤標志。出現該種情況,則需要修改進貨或出口數據,保證進貨與出口數量一致,修改之后還要注意進行“審核認可”,來修正數據標識上的“E”狀態。注意無論是進貨及出口是一方面出錯,還是兩方面出錯,修改后雙方都需要重新做“審核認可”。
無錯誤,點“關閉”即可。
選擇“數據加工處理/換匯成本檢查”,彈出“文本查看器”
正常情況下,出現換匯成本檢查通過的結果,點“關閉”即可
可能出現換匯成本高或低的情況,一般不影響申報
若出現未找到換匯成本檢查數據,則是因為做進貨及出口明細數據錄入后未做審核認可標志或前一步數量關聯檢查出錯或修改后未做審核認可檢查來訂正數據標識上的“E”
選擇“數據加工處理/預申報數據一致性檢查”,彈出“文本查看器”
正常情況下,出現預申報數據一致性檢查通過的結果,點“關閉”即可
若出現不一致的結果,則需要修改申報明細數據。
第六步:生成預申報數據
選擇“數據加工處理/生成預申報數據”,彈出“生成預申報軟盤”對話框,
若是退稅申報,則選擇“退稅申報”,關聯號<=后,輸9個9
若是單證申報,則選擇“單證申報”
點“確定”
出現文本查看器,沒有錯誤則無內容顯示,點擊“關閉”
出現“生成申報軟盤”對話框,①若是稅務局支持網上遠程預審,則選擇“遠程申報”,下面的路徑系統自動給出,其結果是打開一個出口退稅網頁,根據企業上傳的預審數據,稅務局遠程進行預審,并反饋預審信息,下載后企業可以根據反饋信息進行相關處理;②若是需要到稅務局進行預審,則選擇“本地預審”, 路徑是A:,其需要進行預審數據被保存到軟盤上。企業攜帶軟盤到所屬稅務局進行預審。點擊“確定”
彈出“生成預申報數據”窗口,顯出預申報數據存放路徑,以供遠程申報上傳使用
第七步:遠程預審:登錄出口退稅遠程申報系統
選擇“外貿企業預審/退稅申報預審/申報數據上傳”,點擊“瀏覽”,通過預申報數據存放路徑找到預申報數據文件**********_mx_999999999.zip,點擊“上傳”,提示“上傳成功”。
選擇“外貿企業預審/退稅申報預審/申報信息查詢”,查詢預審數據的審核情況,待完成審核后,進行下一步。
選擇“外貿企業預審/退稅申報預審/反饋信息下載”,找到已經預審完成的反饋信息后,點擊“下載”,選擇“保存”下載文件,保存路徑為“D:/出口退稅/審核反饋信息”,文件名默認為**********fk.zip,點擊“保存”。由于每次退稅預審反饋的文件名都是相同的,但其內容不同,所在當其提示“是否替換它”時,選擇“是”。
第八步:預審反饋信息處理,進入出口退稅申報系統8.1版
選擇“預審反饋處理/退稅申報預審信息接收”,在彈出的“稅務機關反饋信息讀入”對話框中,根據前一步稅務機關預審反饋信息下載保存的路徑,選擇選擇目標文件為**********FK.ZIP文件,系統提示“成功解壓,是否讀入”時,選擇“是”,彈出“稅務機關反饋信息讀入”存放路徑的對話框(無須更改),點擊“確定”,彈出“確定讀入上列數據嗎?”,選擇“是”,系統提示“成功讀入”,選擇“確定”
選擇“預審反饋處理/退稅預審信息處理”,顯示具體的反饋信息,企業根據反饋信息來具體處理申報數據,比如說數據不正確的修改數據,電子信息未到的等待信息齊全等等。
如果沒有影響正式申報的問題,就可以進行下一步,確認正式申報數據了。
第九步:確認正式申報數據
選擇“預審反饋處理/確認正式申報數據”,
第十步:生成正式申報數據
打印進貨明細表:選擇“退稅正式申報/查詢本次申報數據/進貨明細申報數據查詢”,點擊“擴展功能”,選擇“打印到EXCEL”,點擊“打印”,份數為“2”
打印出口明細表:選擇“退稅正式申報/查詢本次申報數據/出口明細申報數據查詢”,點擊“擴展功能”,選擇“打印到EXCEL”,點擊“打印”,份數為“2”
注:如果選擇“打印到EXCEL”,則生成的報表為A4紙大小
如果選擇“打印報表”,則生成的報表為B4或A3紙型大小
打印匯總表:選擇“退稅正式申報/查詢本次申報數據/退稅匯總申報表錄入”,點擊“增加”,申報年月為“200508”,批次為“01”,以下內容自動生成,點擊“保存”。點擊“打印報表”按鈕,選擇“打印到EXCEL”,點擊“打印”,份數為“4”,紙型為A4大小
生成正式申報軟盤:選擇“退稅正式申報/生成退稅申報軟盤”,彈出“退稅申報軟盤”對話框,選擇申報路徑為“本地申報”,路徑為“A”
生成申報軟盤共6個文件:分別為sb_sdsk.dbf、sb_sysin.dbf、sb_tshzb.dbf、sb_tsjh.dbf、sb_tssb.dbf、sb_tssb_ba.dbf。企業執行“退稅正式申報軟盤”功能后,申報數據由本次申報轉為已申報狀態,轉入申報系統歷史數據庫。
第十步:正式申報
申報資料:裝訂報表封皮(1份)
出口退稅匯總申報表(3份,其中1份裝訂)
進貨明細申報表(1份)
出口明細申報表(1份)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或分批單
出口報關單
核銷單(2004年6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企業要求)
其它資料如:代理出口證明等
正式申報軟盤
前4項要求加蓋企業公章
關于反饋信息處理
(一)預審核反饋信息處理
目前的計算機審核程序對機審錯誤主要分為3個級別,即:“ ”、“W”、“E”。其性質分別是“ ”:不影響基本審核標志。表示可能有錯誤,審核后需對這部分疑點進行核實。“W”:警告標志。表示存在著錯誤程度較輕的問題,對這部分疑點只能認真核實后才能辦理退稅。“E”:錯誤標志。表示存在著錯誤,對這部分疑點只有經過認真核實,并進行調整后方可辦理退稅。腳輪廠根據不同性質的錯誤,分析產生的原因,并采取相應的方法予以調整。
①數據無信息:包括海關數據中無此報關單號、外管局核銷數據中無此核銷單號、發票在總局發票信息中不存在等情況,腳輪廠須對錄入的單證號碼進行復核;
②海關數據曾被挑過:即海關數據曾被××部門××年××月××××號挑過,腳輪廠須核實錄入的報關單號碼正確與否;
③申報商品碼(前8位)與海關數據中的(hg.cmcode)不等:即申報商品碼(××××××××)與海關數據中的(××××××××)不等;
④申報出口數量超過海關數據:即腳輪廠申報出口數量超過海關報關單信息中的數量,腳輪廠應重點核對關聯號是否重復以及錄入的數量是否有誤,尤其注意要區分第一、第二計量單位,;
⑤換匯成本異常:即換匯成本高于合理上限或者低于合理下限(目前我市確定為4.5-8.63之間),腳輪廠可以重新計算關聯號內的所有商品(而非單種商品)的換匯成本,如果整個關聯號計算在合理范圍內,則企業可跳過該疑點提示。
(二)已申報數據處理
在“生成退稅申報軟盤” (即正式申報軟盤)后,本次申報數據將轉入“已申報數據”,如果此時發現數據還需要修改,則須把此部分數據返回采集區,進行如下處理:
1、 執行“審核反饋處理——已申報出口明細數據查詢”菜單項;
所以在進行數據撤返以前必須設置一定的條件(單個條件或者組合條件)對該部分數據進行篩選,以防將其他批次的申報數據同時撤返到采集區;
3、完成數據篩選以后,在查詢界面按 鍵,進入 “設置已認可/取消已申報標志”對話框,在此界面將退稅申報已申報數據轉為待申報,使本次申報數據轉回至數據采集區。
4、選擇“所有關聯號轉為待申報”項目,點擊“確定”鍵即可。
涉稅證明
(一)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
1.辦理依據
腳輪廠將貨物報關實際離境出口后,因故發生退運情況,凡海關已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的,腳輪廠需出具主管其出口退稅的地(市)國家稅務局簽發的《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海關方能辦理退運手續。出口貨物因故退運時,出口貨物發貨人應先到外匯管理局辦理出口貨物出口收匯核銷單注銷手續。外匯管理局應給出口貨物發貨人出具證明,出口貨物發貨人持證明和原海關出具的專為出口收匯核銷用的報關單向海關辦理退運貨物的報關手續。退運貨物如屬出口退稅貨物,出口貨物發貨人還應向海關交驗審批出口退稅的退稅機關出具的未退稅或出口退稅款已收回的證明和原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憑以辦理退運手續。
2.受理申請
腳輪廠填寫或錄入《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后,需持以下資料申請辦理《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
(1)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
(2)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或外管局出具的該票貨物已(未)收匯證明;
(3)出口貨物外銷發票;
(4)稅收通用繳款書(原件及復印件,已退稅須提供)。
3.核準出具
辦理該項證明時對已退稅款追繳入庫的出口貨物及未辦理稅款退稅的出口貨物,本崗位人員應按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辦法要求對腳輪廠填報或錄入的《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的相關內容和數據錄入或讀入計算機,自動查找該報關單是否開出代理出口證明;是否辦理退稅;已辦理退稅的數量、計稅金額、稅額等情況。審核無誤后在證明上簽署意見并轉科長復審(報關單上注明退運數量,加蓋“已辦理退運證明章”),科長復審后,返還企業。
如報關單無海關外部信息,屬于海關外部信息未到的,企業可正式行文,提出申請,予以辦理。屬于所屬期海關信息已到的,由企業先到調查部門開具海關核查函到海關核查,核查后,憑海關的出具的海關核對結果證明予以辦理。
外管:報關單2聯,有退運記錄的,填核銷單注銷表
退稅局:1.系統中錄入:退運已補稅證明,拷到A盤 2.關單 3.帶公章到2樓大廳填一份退運證明
如果是已經退下稅來的,辦法不同上,需交回已退稅款
(二)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
1.辦理依據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必需單獨設帳核算購進金額和進項稅額,如購進的貨物當時不能確定是用于出口或內銷的,一律記入出口庫存帳,內銷時必需從出口庫存帳轉入內銷庫存帳。征稅機關可憑該批貨物的專用發票或退稅機關出具的證明辦理抵扣。
2.受理申請
腳輪廠填寫或錄入《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后,提出申請辦理《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的予以受理。
3.審核出具
本崗位人員接受腳輪廠提供辦理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的申請后,應對審核無誤的證明分別按以下不同情況審核開具,并轉科長復審,復審后,返還企業。
(1)如轉內銷的出口貨物是國外退關退貨貨物,應核查企業的《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按照實際補稅情況出具證明。
(2)如轉內銷的出口貨物是已申報退稅的庫存出口貨物,應根據出口退稅審核系統中該筆商品進項結余情況和企業申請的轉內銷貨物的數量、金額等情況,經調查部門調查后出具證明,同時將《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上的數據及時扣減出口退稅審核系統中相應的進貨結余。
(三)補辦報關單證明
1.辦理依據
腳輪廠遺失出口退稅報關單向海關申請補辦的,腳輪廠需在6個月內向海關提出補辦申請,逾期海關不予受理。腳輪廠申請補辦需出具主管出口退稅的地(市)國家稅務局簽發的《關于申請出具(補辦報關單)證明的報告》(以下簡稱《補辦報關單證明》)。
2.受理申請
需要申請出具(補辦報關單)證明的腳輪廠應填報或錄入《補辦報關單證明》后,持以下資料憑證方可受理申請辦理:
(1)出口貨物報關單聯次未全丟失的,應提供其他聯次的出口貨物報關單或復印件(如全部丟失的,可提供蓋有“復印件專章”的海關報關單復印件);
(2)出口發票;
(3)征稅機關出具的該批貨物已征稅證明(生產企業用);
(4)退稅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3.核準出具
本崗位人員根據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辦法的要求,對《補辦報送單證明》的有關信息錄入或讀入計算機進行對審,經審核無誤后簽署意見轉科長復審,復審后,返還企業。
計算機審核的基本內容:
(1)根據出口報關單號、企業代碼、出口數量、出口商品代碼、貿易性質等,查找海關報關單信息中是否有此票報關單、報關單信息中有此票報關單,則計算機自動核實是否開出過代理證明、是否辦理過退運證明,若均無辦理則審核通過。
(2)計算機審核查找到報關單沒有退運,若已開出代理證明,則自動提示已開出代理證明及其數量,若計量單位一致,計算機自動審核,報關單信息中出口數量是否大于已開出代理證數量,若大于則審核通過,小于則提示出應核實相關數據;若計量單位不一致,則自動顯示出報關單信息中出口數量和已開出代理證明數量,人工判斷是否可以開具《補辦報關單證明》。
(3)計算機審核查找到報關單沒有辦理過代理證明的,但已辦理退運證明的,則提示出已辦理退運數量,若計量單位一致,計算機自動審核報關單信息中出口數量是否大于退稅數量,若大于則審核通過,若小于則提示出應核實相關數據,若計量單位不一致,則自動提示出已辦理退運數量、報關單信息中出口數量,人工判斷是否可以開具《補報關單證明》。
(4)計算機審核查找到報關單,但已開具代理證明已辦理過退運,則自動顯示三個數量。若計量單位一致則自動審核是否可以開《補報關單證明》;若計量單位不一致,提示三個數量,人工判斷是否可以開具《補辦報關單證明》。
(5)如報關單無海關外部信息,由企業先到調查部門開具海關核查函到海關核查,核查后,憑海關的出具的海關核對結果證明予以辦理。
(四)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1.辦理依據
《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由受托方開具并經主管其退稅的稅務機關簽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代理出口協議約定由受托方收匯核銷的,則必需在外匯管理局辦完外匯核銷手續后,方能簽發《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并在《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上注明“收匯已核銷”字樣。
2.受理申請
腳輪廠辦理《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應持以下憑證資料:
(1)代理出口協議;
(2)代理出口貨物報關單;
(3)如屬代理方結匯的,還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
(4)委托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5)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3.核準出具
本崗位人員出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時,應先審核受托方是否具有代理出口資格,委托方是否為有進出口權的外貿公司或出口自產產品的生產企業。然后按照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辦法要求,對腳輪廠填報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進行信息對審,審核無誤后,簽署意見轉復審轉科長復審,復審后,返還企業。
計算機審核的基本內容:
(1)未辦理退稅,計算機自動核實是否辦理過退運,若未辦理過《退運補稅證明》,自動審核是否已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若沒有則審核通過。
(2)計算機自動到海關報關單信息中查找報關單號,若找到此票報關單號,若未辦理退稅且沒有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計算機自動核實是否辦理過《退運補稅證明》,企業辦理過此退運證明的則計算機顯示已辦理退運證明的數量以及原出口的數量,如計量單位一致,則原出口的數量與退運數量的差額小于本次開具代理出口證明數量則審核通過;如計量單位不一致則計算機顯示三個數量即報關單信息中出口數量,退運數量,本次開具代理證明數量由審核人來判斷。
(3)計算機自動到海關報關單信息中查找報關單號,若查找到此票報關單號未辦理退稅,沒有辦理過退運補稅證明,但已開具代理證明計量單位一致,則計算機自動審核剩余數量與本次開出數量;若計量單位不一致,則自動提示出三個數量,即報關單信息中出口數量,已開具代理證明單數量,本次開具代理證明單數量,由審核人判斷。
(4)計算機自動到海關報關單信息中查找報關號,若找到報關單號,自動審核是否已開出代理證明和退運補稅證明,如此企業既開出代理證明又辦理過補稅證明的,如計量一致則自動審核本次開出代理證明是否合理,如退運數量加開出代理出口證明的數量小于報關單信息中的數量則審核通過,如計量單位不一致則提示出報關單信息中出口數量,已開退運證明數量,已辦理代理證明數量和本次申報辦理代理出口數量,由審核人判斷。
(5)計算機審核查找不到此票報關單號,則提示“無此報關單編號”,對這部分應人工查明原因。如報關單無海關外部信息,由企業先到調查部門開具海關核查函到海關核查,核查后,憑海關的出具的海關核對結果證明予以辦理。
(6)計算機審核已辦理過退稅,計算機自動核實是否全部辦理退稅,若全額辦理退稅則提示應查明原因,若沒有全額辦理退稅,則自動到待退庫中注銷本次開具代理出口數量;若待退稅數量小于本次開出代理證明數量則計算機提示應查明原因。
(五)補辦外匯核銷單證明
1.辦理依據
出口單位對外匯管理局簽發的核銷單退稅聯丟失后申請補辦的,外匯管理局需憑主管出口單位退稅的稅務機關出具的與該核銷單對應的出口未辦理退稅的證明,方可出具核銷單退稅聯補辦證明。
2.受理申請
腳輪廠申請補辦外匯核銷單證明時,應持以下憑證:
(1)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
(2)出口外銷發票;
(3)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3.核準出具
腳輪廠填報《關于申請出具(補辦外匯核銷單)證明的報告》,申請辦理時應按電算化管理的需要錄入和審核,本崗位人員對審核無誤后,簽署意見轉復審轉科長復審,復審后,返還企業。
4.歸檔管理
已開具證明及相關資料應按季裝訂,于年度終了后歸檔
(六)外貿企業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
1.辦理依據
根據《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規定,外貿企業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料件,采用作價加工方式銷售進口料件,必須到主管退稅機關申請開具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應納稅款在退稅款中抵扣,征稅機關予以免稅。
2.辦理程序
(1)腳輪廠在向海關申請進料加工進口料件免稅前,事先持外經貿主管部門批準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及有關清單到退稅機關申報辦理備案簽章手續。
(2)企業將進口料件銷售給生產企業作價加工方式后,應到退稅機關申請開具《外貿企業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
3.受理申請
外貿、工貿企業從事進料加工復出口業務,采取將進口料件銷售給生產企業作價加工方式時,應持以下憑證資料申請開具《外貿企業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
(1)銷售進口料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和海關代征進口料件增值稅完稅憑證原件(復印件);
(2)《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復印件;
(3)進口料件的進口報關單;
(4)進口合同。
4.核準出具
本崗位人員在審核申報的憑證資料準確無誤后,簽署意見轉科長復審,復審后,返還企業。
(七)來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
1.辦理依據
根據《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外貿企業以來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料件,委托生產企業加工的,到主管退稅機關申請開具《來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轉交生產企業向其征稅機關辦理免稅手續。
2.受理申請
從事來料加工業務的腳輪廠,在提出申請開具《來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時,需持以下憑證資料:來料加工的進口貨物報關單、《來料加工登記手冊》;
3.核準出具
(1)本崗位人員對資料核準無誤后,將數據錄入計算機、簽署意見轉科長復審,復審后,返還企業。
(2)貨物出口后,腳輪廠應憑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報關單和海關已核銷的來料加工登記手冊、收匯憑證向退稅機關辦理核銷手續。逾期未核銷的,退稅機關將會同海關和主管征稅的稅務機關及時予以補稅和處罰。
(八)代理進口貨物證明
1。辦理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從事進料加工雙代理業務有關退稅問題的批復》,對外貿企業代理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料件,同時又代理復出口貨物的,外貿企業申請開具《代理進口貨物證明》,轉交生產企業參與“免抵退”稅。
2.受理申請
外貿企業代理生產企業進口料件(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同時代理企業出口貨物。對代理進口料件,外貿企業應憑進料加工登記手冊、代理進口合同副本、復印件進口料件報關單,委托方的營業執照、國稅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等資料申請出具《代理進口貨物證明》,
3.核準出具
經審核外貿企業提供資料屬實,證明內容填寫規范,核準簽署轉科長復審,復審后,返還企業。
4.資料歸檔
已開具證明及相關資料應按季裝訂,于年度終了后歸檔。
(九)《準予免稅購進出口卷煙證明》的審核出具及出口核銷;
1.受理腳輪廠提出的開具證明申請;
2.核準出具
(1)按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企業名稱、卷煙型號、數量、品種,對要求開具《準予免稅購進出口卷煙證明》的出口卷煙企業進行審核,是否符合政策規定。
(2)對報送的有關資料進行審核,不得超計劃數量核簽證明,審核無誤后2個工作日內在《準予免稅購進出口卷煙證明》上簽署意見轉科長復核后加蓋公章,登記臺帳。同時轉1份給主管生產企業征稅機關。
(3)免稅出口卷煙須從國家指定海關直接報關出口,不得轉關出口。對從指定海關以外的海關報關出口的免稅卷煙,不得核簽《準予免稅購進出口卷煙證明》。
(4)對生產卷煙的廠家主管征稅的稅務機關寄送的《出口卷煙已免稅證明》進行核對、登記、留存。
(5)定期對卷煙腳輪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退稅聯)、收匯核銷單、出口發票和報關單等外部電子信息對審,審核無誤后準予辦理免稅核銷手續。對不能按期核銷及出口合同與出口貨物報關單有關內容不一致的免稅卷煙,不予出具新的證明,轉調查科檢查處理,責成腳輪廠予以補稅,
(十)外貿企業“以產頂進”鋼材(加工出口專用鋼材)購進確認單
1.受理外貿企業在“以產頂進”鋼材運抵后五天提出辦理購進已免稅鋼材的登記備案手續。
2.核準出具
根據國稅發[1999]68號文件列名的鋼鐵企業、國家稅務總局批準認定的跨省子公司、直接對外簽約并自行組織加工出口貨物的加工腳輪廠確定企業范圍,對加工腳輪廠提供的購進免稅鋼材的普通發票和以產頂進鋼材監管書等嚴格審核并留存復印件,填寫“以產頂進鋼材購進確認單” 一式三份,簽字加蓋公章后分送監管小組和列名鋼鐵企業所在地主管征稅的稅務機關。并登記臺帳。
3.監督核銷
腳輪廠應在規定期限內持以產頂進鋼材確認單海關已核銷證明聯,出口報關單復印件進行核銷。審核是否采用委托加工方式,對未核銷的,不再出具證明,同時根據實際情況調查科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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